零八年底,我用半年的差补收了当时Thinkpad X200顶配的FN3。三年的时间,几乎每天都要用很久,竟然从没掉过链子。虽说是这样,但毕竟用的强度大、时间长,屏幕已经远不如当初清晰,亮度也差了,即使调到最高亮度都觉著暗。
于是打算趁著还能发挥余热,趁早处理掉,省得将来砸手里。
既然要换,不如玩儿得折腾一点儿,于是小手一抖,Mac到手。
我对Mac的OS只是有点小好奇,主要是奔著Mac的外观和做工去的,还是打算回头装Arch。玩儿了四个月,平心而论,Mac OS X确实是个不错的OS,美观程度无与伦比,结合Mac硬件的外观和做工,真是天作之合;易用性之高,确实让我有点小惊讶,多点触摸得心应手,软件安装一拖而就,相比之下,Windows显得拙劣不堪。
如果只是作为办公和娱乐的工具,Mac可挑剔的地方确实不多。但是易用性往往和灵活性成反比,灵活性高意味著你可以随心所欲地制定自己的游戏规则,而易用性高则往往意味著你只能接受它的方式、认可它的价值观,易用并不代表顺手。
除此之外就是软件资源的问题,Mac的免费软件相对很少,而且和Windows一样,需要先下载,再安装。虽然也有MacPorts、Homebrew,和Linux的软件仓库比起来还是差得太远。
做惯了Archer,是可忍,孰不可忍。
还是要装Arch。但是在制作安装介质这一步就遇著麻烦了,USB启动安装盘死活都不认,试了几种方法,无果。此外还有不少未知的问题,比如驱动等等。
如果在几年前,在学校,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糟蹋,我就跟丫死掐了。现在不行了,伤不起了。果断入手Thinkpad X220 A45,上周六把Mac出手了。
小黑和Arch不愧是天作之合,比起当初在X200上装的时候还容易。只是小黑的多点触摸板啊,东施效颦,我想不到更贴切的词形容了,太TMD坑爹了!
鉴于X200上4G内存被Chromium吃光光的苦逼经历,这次果断入手两根4G的三星金条,都是党的政策好啊,最近内存白菜价,两根金条才300粮票。
从宣和八年秋十月到宣和九年春王三月,我的短暂的小白史告一段落,MacBook Pro MC700CH/A,江湖再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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